各出口企业: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4号公告要求,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在出境前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确定的专用标识。经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考核,青海重型机床申科实业有限公司木型铸造公司和西宁城北木材加工厂两家企业通过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企业考核(热处理),获得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出口企业如使用木质包装需进行检疫除害处理,可与上述两家企业联系。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