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08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的公告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33号令),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于2008年10月26日举行2008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性质
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报检工作必备业务知识水平和能力。
本次考试合格人员取得《报检员资格证书》,可注册为代理报检单位报检员或自理报检单位报检员。
二、报考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一)触犯刑律被判刑,刑满释放未满5年者。
(二)被检验检疫机构吊销报检员证未满3年者。
(三)以伪造文件、冒名代考或其他作弊行为参加报检员资格考试以及相关考试,经查实,已宣布成绩无效未满3年者。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考试大纲可在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和报检员资格考试网站(www.bjy.net.cn)下载。
四、考试方式
考试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试题为客观选择性试题,考生应试时用2B铅笔将选定的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必须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未按规定填涂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08年10月26日上午9:30—11:30。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检员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址:www.bjy.net.cn。网上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系统要求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并到青海检验检疫局进行资格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
(二)报考资格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
报考资格确认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2日(双休日除外),不经资格确认者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确认地点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
地址:西宁市礼让街23号 电话:0971-8222359
(三)报考资格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 确认报考资格时,报考人员应持以下材料:
(1) 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2) 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证件照3张(用于报名表、准考证和资格证书。考试未被录取者,照片不予退还);
(3) 报名表(网上申请成功后打印,报名表“本人工作简历”栏至少应填从初中毕业起的完整的学习和工作经历)。
2、 报考人员确认报考资格时,应交纳考试费用100元。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 材料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七、准考证的领取
报考人员通过报考资格确认后,请留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报考资格确认地点领取《准考证》。
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发布时间:
2008-8-7 10: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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