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一场特殊的战役!
青海局党组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质检总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立即行动,措施得力,确保青海地区出口食品质量安全。
统一思想 紧急部署
9月10日,在北京学习的局长高玉潮在电话里指示:密切关注三鹿奶粉污染事件的发展,从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的一系列指示,动用所有技术设备和技术人员,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检查检测工作,重点加强对青海地区的进出口乳及乳制品进行全面调查。
此时时刻,青海检验检疫部门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已统一到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上来,一件件工作按部展开,一条条措施逐一落实。
9月15日,抽取青海地区生产的所有品牌的液态奶,并将检测结果当日上报总局,未发现含有三聚氰胺的液态奶;
9月16日下午,党组会议研究提出五条具体贯彻措施;
9月16日22时,连夜召开党组扩大会,确定驻厂人员;
9月17日,向国家质检总局、青海省委省政府写出书面汇报;
9月18日,对出口食品企业前面排查,重点帮扶;
9月19日,对进口乳制品开展全面检查;
… …
启动预案 加强沟通
按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快速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成立了青海检验检疫局三鹿奶粉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即检测组、出口食品检查组、联络和信息宣传组,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重点加强乳制品以及以蛋白质为标的物的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工作,加强食品产品原料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监管。尤其是做好“四重点”,即对重点企业的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排查。检查组分工负责、分段把守。对全省30多家家乳制品进出口企业进行摸底检查,不留隐患、不留漏洞。
在此前提下,青海局及时向青海省委省政府汇报了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国家质检总局所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和青海局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以及青海地区婴幼儿奶粉及食品出口情况,赢得支持。并主动加强与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沟通。
深入企业 全面督导
9月18日,出口食品检查组在局领导的带队下,深入出口乳制品企业,对其卫生条件、原辅料及包装的存放、产品包装标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检查,并要求其严格履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中的承诺条款,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检查人员还在对各乳制品经销户检查中,严格检查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和商品条码等,要求相关经销户提供产品的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并要求相关经销户加强进货把关,经常清查货架,不得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乳制品。对全部企业实行了“日报制”。
加强宣传 营造氛围
青海局加强了信息宣传工作,设立了信息宣传工作组,制定了宣传报道方案,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把检查督导工作情况汇总,并及时公布到网站和有关媒体,把实际情况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同时,信息宣传工作组还建立了高效的信息上报系统。办公室、卫动植处处等有关部门设立了专门的信息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向国家质检总局上报有关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发布时间:
2008-9-20 13: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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